運建協[2018]04號
運城市建筑業協會各會員單位:
為了促使我市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激勵建筑施工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多出精品工程。根據國家《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國評組發﹝2012﹞2號)和《山西省民政廳關于加強和規范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的通知》(晉民發﹝2014﹞75號)文件精神,協會決定開展2018年度運城市建設工程關公杯質量獎評審活動。現將申報關公杯獎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從即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
二、申報表:申報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申報表要逐欄認真填寫清楚,承建、參建施工企業必須是法人單位全稱。
三、申報資料:
1、申報資料(不含申報表)一式兩份裝訂成冊(裝訂不要塑料拉桿),資料內容詳見附件4。
2、其他要求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對申報工程的簡要評價意見應對基礎、主體、屋面、地面、設備安裝、裝飾等分部工程現狀進行評價。
2)、所有資料一律用A4紙雙面打(復)印,掃描的原始資料必須每頁一幅、圖文清晰、整理有序、標清頁碼、裝訂成冊;每冊資料厚度不得超過20mm。
3)、反應工程情況的DVD(U盤或光碟)與申報資料同時報送。
4)、工程照片必須是每頁2幅,并有簡單介紹。
四、必備條件:
1、所申報工程必須是2017年11月底前正式竣工驗收、備案,已投產使用經過一個冬雨期考驗的工程。
2、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必須符合相應的要求。
3、申報工程必須符合國家、行業相關建設標準中強制性條文要求,沒有影響安全使用功能的質量缺陷和隱患;沒有影響觀感的質量問題和質量通病。
4、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必須符合標準要求。
5、工程必須經建筑節能設計認證以及竣工后經專項節能驗收。
6、業主同意申報的函件。
五、申報要求:申報企業、推薦單位要嚴格按照本《評審辦法》中有關評審范圍、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等要求進行申報、推薦,并由申報企業的相關部門統一報送。
六、其他事項
1、申報企業必須是運城市建筑業協會的會員企業,且入會時間滿一年以上。
運城市建筑業協會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