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 〕19 號),加快我省建筑業改革步伐,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優,推動行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 一) 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及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緊緊抓住“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的重大歷史機遇,深化建筑業供給側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行業轉型升級,推進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促進企業做大做強,打造“三晉建造”品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服務與監管能力,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 二) 發展目標。
到2022 年,力爭實現以下目標:
———全省建筑業總產值超過5000 億元,全國排名進一步提升。
———骨干企業隊伍進一步壯大。特級資質企業18 家,一級資質企業230 家;年產值100 億元以上企業10 家, 50-100 億元以上企業20 家。
———產業現代化體系基本建立。工程建設地方標準體系基本完善;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數量和產能滿足全省發展需求,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力爭達到21% 。
———工程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全面落實,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獲獎數量進一步增加。
———建筑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工程招投標、勞務用工制度進一步健全,建筑市場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誠信體系進一步完善,全省“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市場環境基本形成。
二、加快行業轉型升級
( 三) 積極推進行業資源優化配置。大力扶持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重點培育一批特級、一級資質企業。促進大型企業強強聯合,推動業務相近、產業關聯度高、專業優勢明顯的省屬國有企業聯合、重組,形成一批在全國具有較高競爭力和較強影響力的知名企業和品牌企業。鼓勵中、小企業向特色專業企業發展,培育一批專業特色優、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專業企業。推動勞務企業轉型,引導現有勞務作業班組向具有專業特色的小微企業發展,實現建筑勞務人員向建筑產業工人的轉變。支持建筑業企業向上下游產業延伸,向高附加值行業拓展,形成“突出主業、適度多元”的產業發展格局。
( 四) 加快國企改制步伐。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及相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快所屬國有建筑業及勘察設計企、事業單位改革步伐,利用人才、技術、品牌等優勢,吸引其他社會資本,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盡快制定本單位所屬的企、事業單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具體辦法與時限要求,為改制排除障礙。積極鼓勵引導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科研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持股試點,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的利益共同體。健全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完善企業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引導行業推行職業經理人管理,實行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的方法,暢通現有經營管理者與職業經理人身份轉換通道。
( 五) 培育數字建造能力。充分發揮設計在工程建設項目中的先導作用,大力推廣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術在設計、生產、施工、裝修、運行維護等全過程的集成應用,努力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促進傳統建造模式向設計三維化、構件部品化、施工裝配化、管理信息化、服務定制化的現代化建造方式轉變。到2020 年末,我省建筑行業甲級勘察、設計單位以及特級、一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應掌握并實現BIM 與企業管理系統和其他信息技術的一體化集成應用,鼓勵新建國有投資大中型建筑、申報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的公共建筑集成應用BIM 技術。
( 六) 加強科技創新及應用。加快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推動工法等關鍵技術開發和應用研究,完善以工法和專有技術成果為抓手的技術轉移與推廣機制,實現新技術快速應用,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定期發布建設科技成果目錄,并在工程招投標及評優、評獎時,對已登記建設科技成果持有單位及主要參加人員予以重點支持。科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共同培育、扶持一批建筑業企業成為高新技術企業。
三、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
( 七) 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引導企業完善組織機構、專業設置和人員結構,形成集設計、采購、施工各階段項目管理于一體,具有工程總承包能力的組織體系,為工程總承包的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政府投資工程要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新建項目每年確定不少于項目總數20% 的比例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進行建設,國有投資項目要積極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裝配式建筑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對與現行招投標、施工圖審、監督備案等制度不匹配的環節,要本著“質量可靠、效率優先”的原則,及時制定解決措施。
( 八) 積極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鼓勵企業通過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整合工程建設所需的工程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造價咨詢、監理等上下游產業鏈相關服務業務,推動咨詢企業向全過程工程服務企業轉型,培育一批具有全國先進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政府投資工程應當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非政府投資工程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充分發揮建筑師在項目建設中的主導作用。
四、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
( 九) 推動建筑產業園區建設。統籌規劃、加快建設一批集鋼結構、預制混凝土結構、市政設施預制構件、裝修一體化、綠色建材等新型建筑技術產業及倉儲、物流、會展、研發、教育培訓等基地在內的產業園區,對園區建設、企業入駐提供差別化用地支持,優先安排用地指標,促進行業集聚發展。各級財政部門對產業園區建設可在現有各類補助資金中給予傾斜。重點打造太原、大同、運城、晉東南、呂梁等建筑產業園區。
( 十) 加快裝配式建筑發展步伐。各市要結合本地資源稟賦、經濟技術、市場需求等實際情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17 〕62 號)要求,制定本地區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方案,建立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加強對供給側和需求側的雙向支持力度。各地要明確年度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政府投資項目特別是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及橋梁、綜合管廊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要率先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農村、景區要因地制宜發展木結構和輕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在“太行杯”“汾水杯”等獎項評選中,增加裝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標要求,并不斷完善。
( 十一) 完善工程建設標準定額體系。緊緊圍繞建筑產業現代化、建筑節能等行業發展方向,編制發布一批地方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積極做好裝配式建筑工程造價指數和指標的采集、發布工作。編制并不斷完善裝配式建筑所需的工程計價定額。培育團體標準,鼓勵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建立強制性標準與團體標準相結合的標準供給體制,增加標準有效供給。
五、加強建筑人才隊伍建設
( 十二) 完善建筑人才培養機制。加快培養熟悉國際工程承包、咨詢管理和國際經貿、國際金融業務的復合型人才。開展山西省勘察設計大師、優秀項目經理評選工作,培養行業領軍人物。依法加強執業人員繼續教育,提高執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執業能力。發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職稱評審在人才培養中的導向作用,取消計算機、外語水平等非專業的限制條件及論文限制性要求,突出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和專利發明、工程項目獲獎等工作業績成果的評價。
( 十三) 加強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培育。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建設有我省特色的建筑工匠隊伍。鼓勵引導企業加大建筑產業工人培訓力度,實際發生的教育經費支出,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 的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支持建筑業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申報我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評選確定建設的培訓基地,按規定落實相關補助資金。實施建筑行業技術工人職業技能鑒定制度,發展一批建筑工人技能鑒定機構,提供便捷的職業技能鑒定服務。落實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制度,進一步規范施工現場建筑工人的管理。
( 十四) 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權益。全面推進勞務用工實名制。推行信息化管理方式,實現參建人員的身份、崗位和工資支付等信息集成管理,逐步實現不同地區間建筑工人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加大監察力度,督促建筑業企業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落實企業工資支付責任。加強對項目、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動態監管,加大對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拖欠勞務人員工資等不良行為的查處力度,并將查處結果予以通報,記入企業信用檔案,通過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布。繼續推動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的落實,探索與建筑業相適應的社會保險繳費方式,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權益。
六、不斷提高質量安全水平
( 十五) 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全面落實參建七方主體的工程質量責任,特別是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圖審、檢測單位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參建各方主體要簽訂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在建筑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公示質量責任主體和主要責任人,并建立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
( 十六) 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負全面責任,切實做到安全責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安全管理、應急救援“五到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安全管理人員。要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特別要強化對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管理,嚴格做到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編制、審批、交底、監測、驗收,實施安全施工閉合管理。持續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反三違”專項行動和施工現場揚塵專項治理。推進信息技術與安全生產深度融合,加快建設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 十七) 全面提高監管水平。完善工程質量安全法規規章和管理制度,健全企業負責、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強化政府對工程質量的監管,嚴把安全條件準入關口,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明確監管范圍,落實監管責任,加大抽查抽測力度,重點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隊伍建設,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全額保障。政府可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選擇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協助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督促各方主體健全質量安全管控機制。全面實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制度,開展施工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督促企業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強化對工程監理的監管,選擇部分地區開展監理單位向政府報告質量監理情況的試點。加強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
七、優化建筑市場環境
( 十八) 推進招投標制度改革。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評標辦法的宣貫和執行,加大科技成果和誠信評審權重,引導企業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建筑科技水平,遏制投標人陪標、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促進評標活動科學化、規范化;研究制定我省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評標辦法,堅持“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杜絕忽視設計質量、片面追求低價中標的現象。穩步推廣電子評標、異地評標和電子監察,提升監管效能。全面推進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發包方式改革,投資者可以自主選擇招標發包或直接發包。
( 十九) 加強行業監管。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機制,完善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登記制度,持續加大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打擊力度。強化項目現場的人員監管,項目經理和關鍵崗位負責人實施屬地登記管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實時、全員到位。對擾亂建筑市場秩序,發生一般以上質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予以嚴懲,省外企業清出我省建筑市場。
( 二十) 打造“六最”營商環境。堅持“放、管、服”結合,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下放審批權力、減少審批事項。放寬承攬業務范圍,對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信用良好的房建、市政企業,允許其承接資質類別內上一等級資質范圍的工程。加快“信用山西”建設,實現工程建設領域工商、規劃、建設、稅務、金融、社保等各類信息的共享互認。建立完善建筑業企業誠信評價體系,強化誠信信息在資質管理、招投標、融資貸款、擔保等方面的應用,引導企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營造守信光榮、失信懲戒的市場氛圍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八、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 二十一) 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領域各類保證金。嚴格落實國務院要求,建筑領域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 降至3% 。除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和工資保證金外,一律取消其他保證金,嚴禁變相設立保證金項目。推行銀行保函制度,建筑業企業可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保證金,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建筑業企業以銀行保函形式繳納保證金,工程建設領域逐步實現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
( 二十二) 加大拖欠工程款治理工作力度。各級人民政府要著力解決本地政府投資項目歷史拖欠問題,明確還款期限,每年劃撥專項經費,償還歷史欠款。對在建項目,要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制度,預付款不低于合同總價的10% ;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結算工程款的理由。工程竣工驗收時,工程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工程結算總價的90% ;建立竣工結算備案制度,未進行竣工結算備案的工程項目,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登記,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對新建項目,嚴禁政府投資項目要求建筑業企業帶資承包;推行業主支付擔保制度,凡發包方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約擔保的,須對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從源頭建立完善建設單位市場行為監督機制,防止工程款拖欠的發生。
九、落實保障措施
( 二十三) 強化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建筑業發展,將其納入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制定落實支持建筑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牽頭抓好建筑業發展的政策落實,發展改革、經信、教育、科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利、審計、煤炭、國有資產監管、稅務、工商、金融、通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支持建筑業發展的措施,形成有效推動建筑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合力,實現建筑業做大做優的目標。
( 二十四) 嚴格目標考核。將推動建筑業發展、促進行業轉型升級情況納入政府考核評價體系,重點考核各市推動建筑業發展配套優惠政策制定、扶持企業做大做強、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和建筑業產值等指標完成情況。省人民政府每季度對各市推進建筑業發展工作情況進行督導,并公布督導排名情況。
( 二十五) 做好服務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強化調查研究,完善對企服務工作,積極幫扶本地優勢建筑業企業,加快發展速度。鼓勵建筑業企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對晉升特級、一級資質、創魯班獎、國優工程獎,主編地方標準,技術研發中心、發明專利、工法獲國家認定或在資本市場上成功上市的建筑業企業,可參照我省工業相關政策予以扶持。制定土地、規劃、財政、員工住房和子女教育等有關優惠政策,吸引建筑業央企和省外大型建筑業企業在我省安家落戶,為我省建筑業和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
( 二十六) 加大重點企業扶持培育力度。每年評選一批骨干企業,實行一對一定點包保幫扶。加快骨干企業資質增項升級,提升企業資質水平。開辟行政許可綠色通道,加快各項許可事項辦理速度,做到隨報隨辦。簡化投標程序,骨干企業在招標投標中,免予投標資格預審,投標保證金減半收取。在評標過程中,可加大骨干企業評標資信評分權重,給予積極支持。
( 二十七) 拓寬融資渠道。綜合發揮各類金融工具的作用,鼓勵引導我省金融機構加大對符合條件建筑業企業的金融支持,通過發行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等形式直接融資。探索推廣以材料、設備、在建工程等為抵押和以應收賬款、股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為質押的形式,幫助企業融資。推動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產品,為我省建筑業企業承攬大型項目提供更加靈活的融資擔保。
( 二十八) 支持企業“走出去”。建立完善區域協調聯絡機制,幫助我省企業跟蹤省外投資熱點,引導企業與國內大型建筑集團建立戰略聯盟,采用聯合體投標、技術協作等方式參與外埠項目建設,提升我省優勢企業品牌影響力。大力支持我省建筑業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鼓勵企業積極利用出口信用保險政策,提高風險防范能力,提升企業在海外市場的競爭力。支持有實力、專長的企業及時獲得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協助企業向商務部申請對外援助資質。鼓勵企業申報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
( 二十九) 提升行業自律水平。建筑業相關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要加強行業自律建設,完善行業自律制度、行規、行約和職業道德準則,進一步發揮協調、服務職能和自律懲戒作用。健全行業自我約束機制,提高企業誠信守法意識,自覺維護行業、企業的形象和信譽,主動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共同推動行業平穩有序發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 年10 月25 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高法院,省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新聞單位。
各民主黨派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7 年10 月26 日印發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pdf
http://www.shanxigov.cn/sxszfxxgk/sxsrmzfzcbm/sxszfbgt/flfg_7203/bgtgfxwj_7206/201711/t20171101_3455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