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協科委字〔2020〕8號
各關聯協會、會員單位及有關工程建設企業: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工程建設行業科技進步與創新,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安排,我會決定繼續組織開展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遴選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程序
各行業建設協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施工行業協會)負責推薦工作。申報項目經各關聯協會審核把關后,統一推薦到科委辦公室。
國務院國資委監督管理的中央企業由集團總部統一組織推薦。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應獲得工程建設科學技術獎特等獎(原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科學技術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政府獎)及其他社會力量科學技術獎評出的最高獎項;
(二)申報項目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三)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為1個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項目(含創新團隊)的完成人;
(四)2019年度、2020年度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在推薦之列(創新團隊除外);
(五)經2020年度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受理公示后提交評審但未授獎的相關項目,不在推薦之列(創新團隊除外)。
三、其他事項
(一)各推薦單位應認真組織,嚴格把關,所推薦項目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項;
(二)各推薦單位應組織申報單位認真填寫提名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
(三)各推薦單位應以正式公函報送材料,并于8月28日前將推薦函和提名項目申報書快遞至科委辦公室;
(四)申報項目經行業權威專家評審后,擇優提名參評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
聯系人:李醒冬、孫 鶴
電 話:010-63253478、6325341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小馬廠6號華天大廈4層
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0年7月27日
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