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建質函〔2022〕1609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山西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央駐晉施工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建設,有效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障建筑施工生產安全,根據《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辦質〔2013〕1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2014〕111號)和《關于印發〈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晉建質字〔2017〕107號),決定開展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項目和企業考評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項目
申報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項目為我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工程項目”),申報主體為工程項目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項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環保等政策和工程基本建設程序,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工程規模:
(1)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含本數,以下同)以上的單體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建筑面積5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體房屋建筑項目;
(2)單項合同造價1億元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
3.項目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和配備滿足相關要求;
4.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責任體系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在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危大工程管理、安全生產教育等方面措施到位、效果明顯、成效顯著;
5.施工安全管理資料完整、規范、真實、有效,能真實反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6.工程項目施工過程,應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對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價,并評定為優良;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審為示范項目:
(1)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得分或者監督機構日常抽查平均分未達到85分以上的;
(2)由于設計、施工等原因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
(3)發生一般及以上質量事故、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及造成社會影響的其他事故;
(4)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責令停工整改或予以行政處罰的;
(5)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
兩家以上建筑施工企業聯合承包一項工程,并簽訂有聯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聯合進行申報;兩家以上建筑施工企業分別與建設單位簽訂不同標段大型建設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每家完成的工作量均在30%以上,可共同申報。
(二)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企業
申報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企業為在我省注冊從事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的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及專業承包企業,申報主體為工程項目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專業承包企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2.持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近三年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合格;
3.上年度完成建筑業產值5億(含本數)以上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專業承包企業;
4.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活動中成績突出,社會信譽良好,具有行業引領示范效應;
5.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依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價,并評定為優良;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審為示范企業: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得分未達到85分以上的;
(2)近三年發生一般及以上質量事故、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及造成社會影響的其他事故;
(3)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
二、評選程序及結果應用
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項目和企業考評堅持自愿申報、優中選優、嚴格程序、規范運作的原則。
(一)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項目
1.示范項目實行開工申報。申報主體在工程項目開工后,報送《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項目申報表》(附件1)和相應材料(附件3),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質量安全處申請。
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隨時受理示范項目申請資料并形成考評檔案,并在示范項目建設過程中進行現場評價核驗。
3.工程項目基本完工,即大型機具和施工作業人員全部撤場,經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核查確認后并下達《終止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將《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項目完工申報表》(附件2)、項目完成情況等材料(附件3)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質量安全處。
4.依據建筑施工項目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現場評價核驗評分分值,結合日常監管情況,組織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發布。
(二)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企業
1.申報主體報送《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企業申報表》(附件4)和相關材料(附件5),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質量安全處申請。
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受理示范企業的申報材料并形成考評檔案。
3.形成考評檔案后、評審前,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進行現場評價核驗。
4.依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按照《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現場評價核驗評分分值,結合日常監管情況,組織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發布。
(三)結果應用
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項目和示范企業將作為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信用評級、誠信評價、工程招投標、評優推先、保險費率浮動等重要參考依據。
三、其他事項
(一)申報主體應當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資料存在弄虛作假的,取消申報資格,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示范項目和示范企業。
(二)各申報單位要于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太原市杏花嶺區亞特商務大廈11層,逾期不予受理。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申報的,請提前與省廳聯系。
聯 系 人:牛文濤
聯系電話:0351-3580074
電子郵箱:sxzlaqc@126.com
?????2.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項目完工申報表.doc
?????3.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項目申報材料.docx
?????4.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企業申報表.doc
?????5.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企業申報材料.docx
??????????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 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