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
4月9日,國家發改委印發《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以下簡稱《重點任務》),提出將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現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圓滿收官,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重點任務》明確,以深化改革戶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為路徑,打破阻礙勞動力自由流動的不合理壁壘,促進人力資源優化配置。其中,對于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督促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推動基本取消重點人群落戶限制。
督促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和I型大城市堅持存量優先原則,改進積分落戶政策,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取消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的人口等重點人群落戶限制。推動I型大城市探索進城常住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應落盡落。鼓勵有條件的I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區新區落戶限制。
在公共服務方面,出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提高居住證發證量和含金量,推動未落戶常住人口逐步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完善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制度,做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方便人口流動。增加學位供給,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入園政策,使其在流入地享有普惠性學前教育。
在住房方面,將以解決新市民住房問題為主要出發點,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此外,強化底線約束,嚴格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嚴控“房地產化”傾向,進一步深化淘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