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建設報》
為持續優化全市營商環境、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高審批效率,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12部門聯合印發了《天津市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按照減環節、壓時限、降成本、強監管、保質量的原則,社會投資低風險項目從獲得土地到完成不動產權登記審批時間不超過25個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方案要求,在精簡社會投資低風險項目審批方面,取消在線備案環節,合并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和施工許可階段;無需進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建設單位可通過聯審系統在線填報申請表,同步上傳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申報材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一并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實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不含總平面圖)、規劃放線報告承諾制;無需辦理建設項目相關評估評價;實行施工圖設計質量告知承諾制,由建設單位及勘察設計單位出具告知承諾函,對施工圖設計質量與消防設計質量作出承諾,以此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在簡化既有建筑改造項目審批方面,取消在線備案環節,通過信息共享,在聯審系統自動完成項目備案;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后,合并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登記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并向區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備;既有房屋建筑內部改造的建筑面積小于1000平方米的,無需辦理項目備案、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