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建設報》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針對行政審批職能分散、多頭管理、程序復雜、效率不高等問題,進一步整合行政審批職能職責,梳理行政審批事項,集中行使審批權限,科學再造審批流程,極大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和質量,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降低行政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提高行政效率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是大力整合優化行政資源。堅持“一窗受理,一站審核,集中審批,批管分離”的原則,優化資源配置,在編制、內設機構、領導職數“三個不變”的前提下,將行政審批職能全部歸并到新成立的行政審批處,由一個處室承擔廳本級全部行政審批職能,有效剝離行政審批和行政監管職能,規范審批行為,實現一個窗口接件、一個大廳審批、一枚印章管審批,切實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
二是切實解決痛點堵點難點問題。進一步簡化審批申報資料和審批流程,優化審批程序,統一審批口徑,以標準業務手冊規范審批工作;公開審批信息、細化辦事指南,做到一窗通辦、一次告知,進一步改善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效率;采取窗口受理、后臺審核、交叉互檢、服務對象與審核工作人員不見面等措施,嚴密防范廉政風險。
三是大力加強行政審批信息化建設。整合原有數十個專業審批系統,逐步建成一個統一的審批系統,匯集廳本級全部審批事項,加快推行無紙化審批和網上電子證照,利用信息系統優勢提高審批效率,利用規范化辦事程序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切實為企業群眾提供更高效的審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