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廣西北部灣有三個國家級保稅區,且擁有廣闊的腹地;廣東湛江有優良的港口條件?!彼硎?,“互相競合才是北部灣城市群的最優組合,通過合作廣西北部灣地區和粵西也可以共享海南政策?!?/p>
隨著海南自貿區(港)建設的啟動,正在建設的北部灣城市群有望加速推進。
5月9日,廣東、廣西、海南三?。▍^)政府在??谑泻炇稹?018-2019年推進〈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實施合作重點工作》協議(下稱《協議》)。該《協議》提出,三省(區)將在2018-2019年重點推進實施包括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完善城市群生態環境治理聯動機制、推進重大開放通道和平臺建設、推進產業對接融合、推進北部灣城市群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等5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廣東省社科院產業所副所長鄧江年表示,當前北部灣城市群缺乏像珠三角如廣州、深圳一樣的龍頭城市,很難通過單體城市吸引人口與產業,因此要通過加強區域間的互融互通來提升整個區域的吸引力。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院長申明浩分析,建立三地協調機制的時機還未成熟,目前的關健前提在于如何把基礎做牢,重點加大基礎設施投入。
三大政策疊加優勢
中國南海西北部,由西北往東南,桂南、粵西和海南島環北部灣排列。如何依托北部灣共建城市群,粵桂瓊三省(區)之間互動由來已久。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廣東湛江市早在2000年就與海南??凇V西北海市政府共同發起了北部灣經濟合作組織,旨在促進環北部灣地區間的合作;2015年,國家發改委更是在《城鎮化地區綜合交通網規劃》中首次提出將粵西納入北部灣地區綜合交通網規劃中;同年,2015年,廣東湛江與廣西北海市共同簽署《湛江—北海粵桂北部灣經濟合作區框架協議》,攜手構筑湛江—北海經濟一體化、同城化發展新格局。
直到2017年,北部灣城市群布局逐漸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國務院公布的《關于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復》將原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改為跨廣東、廣西、海南三省的北部灣城市群。
鄧江年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北部灣城市群布局上升為國家戰略是呼應了國家對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的考慮和安排。無論是在城市地理空間還是在產業互補上,北部灣城市群都具有很好的合作基礎。通過建設城市群協作發展,有利于降低省一級行政安排的制度成本,將省之間產業發展的成本降到最低?!?/p>
他還表示,北部灣城市群里缺乏像長三角經濟區中上海,珠三角中廣州、深圳一樣的龍頭城市,很難通過單體城市吸引人口和產業。因此,必需通過互聯互通、打通內部來提升整個區域對人口和產業的吸引力。
申明浩也認為,北部灣城市群在整體上優勢明顯,疊加了三大政策優勢。
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是全國唯一可以同時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沿海開放政策、少數民族自治政策、邊境地區開放政策的地區;海南新政實施后,海南迎來探索更開放自貿港的政策;粵西也即將享受粵港澳大灣區擴容帶來的紅利。
“作為西南地區出印度洋、太平洋的重要通道、與東盟之間唯一既有陸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經濟板塊,北部灣城市群要利用好三大政策疊加優勢?!鄙昝骱普f。
在鄧江年看來,此次簽署的《協議》傳遞出一個信號。以往三?。▍^)的合作基本停留在領導之間互訪、調研的基礎上,很難推動實際工作開展。從《協議》中5個方面的部署看,合作已經進入了政策具化階段。隨著具體合作政策的落地,北部灣城市群將迎來發展的新起點。
建城市群協調機制
從海外的成功經驗看,城市群的發展,必須要解決好區域間協調機制的問題。
實際上,早在《關于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復》后,就有學者擔憂上述問題,在海南新政出臺后,由誰主導的討論更是甚囂塵上。
鄧江年認為,三省(區)之間不存在誰主導的問題,雖然海南的政策優勢明顯,但其基礎能力較弱,海南的發展離不開廣西和粵西的支撐。
“廣西北部灣有三個國家級保稅區,且擁有廣闊的腹地;廣東湛江有優良的港口條件。”他表示,“互相競合才是北部灣城市群的最優組合,通過合作廣西北部灣地區和粵西也可以共享海南政策?!?/p>
鄧江年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當前北部灣城市群最緊迫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協商機制問題。北部灣城市群建設涉及三個省,如何在規劃上進行協作,如何在產業上進行協作,需要有協調機制。諸如建立一個“北部灣城市規劃委員會”的類似機構統一規劃或形成定期會晤機制,商討共同協作的問題。
但申明浩坦言,對于跨行政區域之間的協調機制,國家實施的是試點先行的路徑?;浉郯拇鬄硡^的協調機制仍在探索中,還未有成熟的經驗成型,因此在北海灣城市群建立協調機制的時機還未成熟,類似協調機制的建立要循序漸進。
“海南、粵西和廣西北部灣地區的交通設施都存在不完善的問題,所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才是當前北部灣城市群起步時先行解決的問題。”他說。
他指出,這也是此次《協議》簽署既重視“區域聯動”又重視“基礎設施”先行的根本原因?!秴f議》提出,在推進重大開放通道和平臺建設上,加快推進瓊州海峽南北兩岸港航資源整合,促進瓊州海峽港航一體化。《協議》同時要求,要推進交通基礎設施等先導性合作項目和加快推進互聯互通的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規劃建設,構筑互聯互通的城市群交通網絡,積極推進北部灣城市群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等。